俗话说:债不过年!接近岁晚,各种讨债还债正在紧张上演,也有人抱怨,借钱容易讨债难。本律师团队近期也接到不少类似的咨询和委托,导致讨债难的原因除了债务人自身的偿还能力之外,更多的是债权人缺乏法律知识,在出借时没有很好的保障自己的权益,从而造成了讨债难的局面。
下面本律师团队总结民间借贷案件中常见的法律问题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及其相互之间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 借款利息 个人之间的借贷,如果未约定利息或者利息约定不明的,不能要求支付利息。因此,在借款时如果需要支付利息的,应当以书面形式明确约定利率、支付时间等。根据法律规定,利率原则上不得超过年利率24%,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的,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而对于年利率24%到36%部分,如果借款人已经支付则不得要求返还。
抵押、质押 抵押、质押主要涉及到动产与不动产,不动产建议采用抵押,借贷双方签订抵押协议,并且必须到相关行政部门办理抵押登记,否则抵押权不成立。而对于动产,可以采用质押,同样需要签订质押协议,并且必须交付,否则质押不成立。
借款保证 保证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保证,如果涉及到保证的建议以书面形式约定保证方式,如果未明确约定保证的方式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连带保证。在约定保证方式的同时,也可以约定保证期间,如无约定保证期间,则保证期间为6个月,如对保证期间约定不明的,推定保证期间为2年。
诉讼时效 根据法律规定,借款合同纠纷的诉讼时效为2年,从还款期限届满起计算,如果对还款期限没有约定,就自债权人要求履行债务之日起或宽限期届满起计算。
除了上述几点之外,出借人在交付借款前还应当尽量做到以下几点: 1、签订借款合同、协议等书面材料时要求借款人出示身份证并且保留借款人身份证复印件,避免合同、协议等签名与借款人实际姓名不一致,同时也可以在发生纠纷向法院起诉时能够明确借款人身份。 2、要求借款人在借款合同、协议等书面材料上签名后加盖手印,因为字迹存在不确定性,而手印比较稳定。 3、如果借款具体用途涉及到借款人夫妻共同生活或经营的,应当要求借款人配偶在借款合同、协议上签名确认,避免发生纠纷时,借款人配偶以不知情为由逃避承担偿还责任。 在日常生活中,借贷大多数是发生在熟人、朋友甚至家人之间,碍于情面,往往不会签订借款合同、借条等书面文件,但在金钱面前,人性很多时候是经不起考验的,而这时如果没有交付凭证,发生纠纷后就有口难辩了。 其实,在发生借贷时,签订书面凭证并不是不信任的表现,反而更能体现借贷双方对彼此的尊重。因此,本律师团队奉劝各位,借钱需谨慎,书面凭证比情面更重要,涉及大额借款,最好先咨询专业人士,且发生纠纷的时候应当依循法律途径解决,及时行使权利,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律师金句:口说无凭难辨清,白纸黑字定分明